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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新增城鄉建設用地 用於陸地方舟新能源電動車項目

  佛山日報訊 記者蔡聞佳報道:昨日,《佛山市高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追加規模落實方案[陸地方舟電動車零部件項目(一期)]》正式上網公告,高明將新增36畝城鄉建設用地用於陸地方舟項目。

  公告稱,為瞭提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同時考慮到陸地方舟新能源電動車項目對高明區區域經濟的推動作用,按照相關規定,需對《佛山市高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進行適當調整。其中陸地方舟新能源電動汽車項目符合重點建設項目追加規模專項使用的要求,特此編制追加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

  據瞭解,追加規模落實地塊共有兩塊,總面積為2.4公頃,約為36畝。其中一塊位於明城鎮崇步村、一塊位於明城鎮潭朗村。

  公告稱,追加規模落實方案不涉及耕地,不涉及基本農田。落實地塊修改後規劃地類為城鄉建設用地。

《《報名新浪樂居6月22日特惠夏日南海看房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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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4-06-20/090542302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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